布萊恩·胡珀(Bryan Hooper Sr.)說:“我想得到一個漂亮的大炒和一些獼猴桃果汁。這就是我想要的。
胡珀(Hooper)於週四上午在亨內平縣法官瑪塔·週(Marta Chou)的命令下獲釋,後者因1998年在明尼阿波利斯(Minneapolis)殺害安·普拉茲尼亞克(Ann Prazniak)的一級謀殺罪,該罪名是在喬治亞州服刑的一名婦女在對犯罪的無關案件中服刑。
現年77歲的普拉茲尼亞克(Prazniak)獨自一人住在明尼阿波利斯市中心附近的三樓公寓裡。 1998年4月,警方發現她的屍體塞進了臥室壁櫥裡的盒子裡。亨內平縣醫學檢查官說,普拉茲尼亞克可能已經死了幾個星期。
謀殺案結束後,人們將Prazniak的Park Avenue Home用作毒品書房。儘管缺乏身體證據,但警方還是將謀殺案固定在當時27歲的布萊恩·胡珀(Bryan Hooper Sr.)身上,並承認進入公寓。
根據監獄線人的證詞和Chalaka Young的證詞,他們也在公寓裡,陪審團定罪的Hooper和一名法官判處他判處生命,並在30年後判處假釋。
七月,揚(Young)在1998年Chalaka Lewis聞名,不僅撤回了她的審判證詞,而且她還承認殺死Prazniak並躺在證人攤位上牽連Hooper。儘管也有四名監獄線人也退縮了,但胡珀告訴斯蒂爾沃特監獄外的記者,正是楊的供詞最終使他釋放了。
“我很高興她做正確的事,上帝保佑她,”胡珀說
揚在一篇七頁的手寫陳述中寫道:“我再也沒事,一個無辜的人坐在監獄裡,因為他沒有犯下的罪行。上帝睜開了我的眼睛,這是事實。”

代表胡珀(Hooper)審判的律師傑夫·迪恩(Jeff Dean)並沒有指責檢察官不當行為,但他說警方曾“隧道願景”,並拒絕看證據,這些證據指向Young是殺手。
迪恩說:“她的指紋是謀殺武器的。” “他們甚至沒有對此進行分析,直到他們指控布萊恩·胡珀(Bryan Hooper)。那時,他們被指控的人被困。
1998年,揚(Young)錯誤地作證說,胡珀(Hooper)殺死了死於窒息的普拉茲尼亞克(Prazniak),迫使她站著觀察。法庭記錄顯示,調查人員在公寓中發現了胡珀的指紋在兩個袋子和一個啤酒上,但沒有在揚用來包裹普拉茲尼亞克屍體的包裝膠帶上。
大北無辜項目的律師吉姆·梅耶(Jim Mayer)與亨內平縣檢察官瑪麗·莫里亞蒂(Mary Moriarty)去年成立的定罪誠信部門一起工作。
梅耶說,讓法官聽到可免除證據的證據很困難,因為監獄的線人在不同時間都退縮了,明尼蘇達州對被告何時可以向法院提出新的證據有嚴格的兩年限制。
梅耶說:“您必須迅速進入法庭,因為您失去了帶來新證據的權利。” “但是,當您將其帶進來並且法院說這還不夠好時,您需要更多,然後您幾年後回到法庭,現在我們無法使用舊事物,因為這已經被談論過。這是過去的。您得到了什麼?”
梅耶說,楊的供認很難讓法院忽略,因為它是沒有提倡和真實的。他說,沒有供認,他不確定Hooper會擁有什麼。
檢察官尚未指控Young對Prazniak的謀殺案。揚在佐治亞州的襲擊判決中還剩四年。
當他離開斯蒂爾沃特時,霍普(現為54歲)感謝他的律師和他的孩子佈萊恩(Bryan Jr.)和布里亞納(Briana)堅持他一生的一半。
“他們知道自己做得很好,使我的時間變得更加容易了。這就是讓我紮根的原因。”
胡珀還呼籲檢察官結束他們對監獄線人的使用,以便其他像他這樣的其他人並沒有錯誤地定罪。
#婦女承認明尼阿波利斯謀殺案後被釋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