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尼蘇達州的一名聯邦法官駁回了試圖限制該州墮胎的訴訟。
原告包括危機懷孕中心和代表幾名婦女的反墮胎組織,她們說她們的流產不是自願的。他們對州官員和墮胎提供者提起訴訟,聲稱明尼蘇達州的墮胎法太允許了。
他們認為墮胎本質上是終止母親與未出生的孩子的關係。如果母親想通過墮胎來放棄自己的關係權,原告辯稱,應該在法官面前在法庭上這樣做。明尼蘇達州的當前法律允許一個人自己做出決定 – 原告認為這導致人們在沒有有關該程序的全部信息的情況下墮胎。
南希·布雷塞爾(Nancy Brasel)法官在上週的一項裁決中批准了被告駁回該案的請求。在解僱時,她不同意原告關於明尼蘇達州墮胎法侵犯父母權利的論點。
布雷塞爾寫道:“沒有案件認識到懷孕的母親和未出生的孩子之間受到憲法保護的權利。”
律師哈羅德·卡西迪(Harold Cassidy)代表原告。他說,他計劃對此案提出上訴,並說他沒有被解僱勸阻。
卡西迪說:“這是必須的第一步。” “唯一重要的是最終結果……我們相信這將是成功的。”
他不同意法官的發現,即母親和未出生的孩子之間沒有受到保護的權利。他將墮胎與收養或國家(國家)從父母身上刪除的法律程序進行了比較,以虐待或忽視父母,這需要出庭。
卡西迪說:“法院必須確定該人了解他們擁有的權利,如果該人想放棄這些權利,法院必須確定它是真正的知情和完全自願的。”
卡西迪的論點 已經告知其他州的法律,這些法律要求尋求墮胎以獲取諮詢的人們 – 經常由反墮胎倡導者推動的法律。
總檢察長基思·埃里森(Keith Ellison)被訴訟中的被告任命為被告,他稱這是反墮胎團體的努力,以侵蝕明尼蘇達州的墮胎訪問。
埃里森說:“我們不能允許他們在這一任務中取得成功。” “我很高興擊敗了明尼蘇達州對墮胎的最新襲擊,我將竭盡所能捍衛明尼蘇達州人的生殖保健權。”
計劃生育北部國家也被任命為被告。總裁兼首席執行官露絲·理查森(Ruth Richardson)歡迎解僱。
"像所有醫療保健一樣,每個人都應該在需要墮胎的情況下進行墮胎護理。 ”理查森說。
明尼蘇達大學法學院教授吉爾·伊斯(Jill Havay)在對MPR新聞採訪時說,她沒想到它會成功 – 但她希望在推翻Roev。 Wade之後會看到法律墮胎的更多挑戰。
卡西迪說,他計劃在未來幾週內提出上訴。
#法官駁回了挑戰墮胎保護的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