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截至2025年3月,孟加拉國金融法院正在審理大約25,000起案件,並表明需要優先規定2001年《仲裁法》的修正案。發言人指出,鑑於情況,建立“單獨的商業法院”和法律制度的改革至關重要。
大律師Sameer Sattar說,世界銀行從事商業報告說,孟加拉國的職位在190個國家 /地區在處理業務仲裁方面排名第189,這非常令人失望。
商務部長馬哈布爾·拉赫曼(Mahbubur Rahman)表示,數量業務和財務案件正在上升,司法程序的長度使問題更加難以忍受。結果,當地和外國投資和商業活動仍受到阻礙。
他說,儘管《仲裁法》於2001年通過,但尚未創建有利的貿易環境。他在周二舉辦的題為“貿易爭端解決和合同執法活動”的研討會上以首席嘉賓的講話。
該活動由DCCI主席塔斯基·艾哈邁德(Taskeen Ahmed)主持,並由歐洲聯盟代表團大使兼孟加拉國代表團主管邁克爾·米勒(Michael Miller)參加。
商務部附加秘書和EPB副主席Abdur Rahim Khan; Ariful Haque是參加活動的眾多客人。
商務部長表示,糾紛可以在傳統法院之外解決,這將一方面減輕法院的壓力,另一方面,商業環境將改善另一方面。
但是,他說,仲裁尚未流行,強調需要在法院外提出解決爭端的好處的認識。
他說,建立商業法院的過程正在進行中;其草案將在下個月完成。接下來的事情是任命經驗豐富的法官。
DCCI總裁塔斯基·艾哈邁德(Taskeen Ahmed)與商業合同有關的爭議正在上升。法院待處理的案件的數量目前約為40萬。訴訟的長期性質是妨礙當地和外國投資。
歐盟駐孟加拉國邁克爾·米勒(Michael Miller)表示,歐盟正在與孟加拉國政府緊密合作,以改革法律程序,該過程在改善該國人民的生活質量方面發揮了有效的作用。
他說,孟加拉國正朝著最不發達國家畢業,並正在強調出口多元化,但是要吸引外國投資,必須建立商業法院,這將擴大外國和地方投資。
阿卜杜勒·拉希姆·汗(Abdur Rahim Khan)說,可以在正在進行的法院訴訟之外創建一個“法律機構”,以解決貿易糾紛,通過與爭議機構的討論相對較短的時間,可以在相對較短的時間內解決爭議,這是在他的keynote紙上說,與當地和外國投資者實施商業合同的問題是,我們是一個重要的因素,我們是一個重要的因素,我們是一個重要的因素。
他提到,我們在世界銀行做生意報告的合同執法指數中的地位是190個國家中的第189位,這非常令人失望。
#非功能仲裁法阻礙了爭議解決投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