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TI報導說,印度最高法院的法官裁定,機動車稅本質上是補償性的,因此,如果不使用或未將車輛用於“公共場所”,則不能施加。
SC指出,如果車輛的使用或車站不在公共場所中,那麼在此期間,其所有者不應承擔汽車稅。值得注意的是,該決定推翻了2024年12月對安得拉邦高等法院的裁決。
最高法院怎麼說?
SC大法官Manoj Misra和Ujjal Bhuyan在他們的vedict中說:“機動車稅本質上是補償性的。它與最終用途有著直接的聯繫。機動車稅的徵收理由是,使用公共基礎設施的人,例如,道路,高速公路等。
在提到1963年安得拉邦機動車稅法第3條時,法官說,立法機關在這項規定中有意識地使用了“公共場所”一詞。
該法案第3節涉及機動車稅徵稅。
“如果不在’公共場所’中使用機動車或不在’公共場所使用’,那麼有關人員就不會從公共基礎設施中獲利;因此,他不應在此期間內承擔機動車稅,”高級法院在8月29日作出的判決中說。
它說該法第3條是指控規定,並授權州政府對機動車徵稅。
替補席說,第3節中的應稅活動是在該州使用或保存在該州“公共場所”的情況下。
它說:“因此,稅收是在用戶或在’公共場所使用機動車使用的目的。
最高法院說,當公認的是,在這種情況下,上訴公司的機動車被限制在Rashtriya Ispat Nigam Limited(RINL)房屋內,這是一個封閉的區域,然後就沒有出現在“公共場所”中使用或保留的車輛的問題。
替補席說,在這種情況下,相關汽車僅在Rinl的受限場所內使用或保存,這不是“公共場所”。
它說:“因此,上述車輛在RINL的受限場所內使用或保存的時期內不徵稅。”
替補席對一家自1985年以來從事提供物流支持的公司提出的上訴作出了判決。
它指出,該公司於2020年11月授予合同,該合同是在Visakhapatnam鋼鐵工廠內的中央派遣場處理和存儲鐵和鋼材材料的合同,Rinl的公司實體Andhra Pradesh。
替補席說,該公司部署了36輛機動車,用於在中央派遣場所內進行。
該公司告訴最高法院,中央派遣場是由複合牆封閉的,入口和出口通過部署中央工業安全部隊(CISF)人員的大門進行了監管,沒有公眾的成員有任何訪問權限。
該公司在公司要求安得拉邦管理局(Andhra Pradesh Authority)限制其車輛被限制並在中央派遣場所內使用並使用的時期的機動車稅。
替補席指出,該請求是根據《 1963年法案》第3條提出的。
後來,此事到達高等法院,一位法官裁定該公司在中央派遣院內將其車輛鋪設,這不是“公共場所”。
單身法官指示國家當局退款 ₹該公司22,71,700。
此後,當局在撤銷了單個法官的命令之前對命令提出了質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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